審計委員會

第3屆委員(任期112年6月9日至115年6月8日)

 
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,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、稽核、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。
 
審計委員會審議的事項主要包括:
  1.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。
  2.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。
  3.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、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、 資金貸與他人、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。
  4.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。
  5.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。
  6. 重大之資金貸與、背書或提供保證。
  7. 募集、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。
  8.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、解任或報酬。
  9. 財務、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。
  10. 由董事長、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。
  11. 營業報告書。
  12. 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。
  13.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。
 
重點審議工作包含:
  1. 審閱財務報告:董事會造具本公司年度營業報告書、財務報表(含合併財務報表)及盈餘分派案,其中財務報表(含合併財務報表)業經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徐榮煌會計師及黃建澤會計師查核簽證,並出具查核報告。上開董事會造送之各項表冊,經本審計委員會查核完竣,認為尚無不合。
  2. 評估內部控制系統之有效性:審計委員會評估公司內部控制系統的政策和程序(包括財務、營運、風險管理、資訊安全、外包、法令遵循等控制措施)的有效性,並審查了公司稽核部門和簽證會計師,以及管理層的定期報告,包括風險管理與法令遵循。並參考2013 年 The 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 of the Treadway Commission (COSO)發布之內部控制制度-內部控制的整合性架構 (Internal Control — Integrated Framework),審計委員會認為公司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系統是有效的,公司已採用必要的控制機制來監督並糾正違規行為。
  3. 委任簽證會計師:審計委員會被賦予監督簽證會計師事務所獨立性之職責,以確保財務報表的公正性。一般而言,除稅務相關服務或特別核准的項目外,簽證會計師事務所不得提供本公司其他服務。簽證會計師公費應得到審計委員會的核准,為確保簽證會計師事務所的獨立性,審計委員會係參照會計師法第47 條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公報第10 號「正直、公正客觀及獨立性」之內容制定獨立性評估表,就會計師之獨立性、專業性及適任性評估,評估是否與本公司互為關係人、互有業務或財務利益關係等項目。
職稱 姓名 學經歷
獨立董事 張元宵 美國南美以美大學法律博士  /  衛理法律事務所開業律師
獨立董事 于祖康 文化大學企管系  /  友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
獨立董事 李豊鯤 文化大學法律系  /  國泰醫療財團法人國泰綜合醫院行政副院長
 
最近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6次(A),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:(統計期間:111.1.1-111.12.31)
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(B)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(B/A) 備註
召集人 林秀玲 5 1 83.3%  
委員 吳志偉 6 0 100%  
委員 張元宵 6 0 100%  
 

薪酬委員會

第5屆委員(任期112年6月21日至115年6月8日)

 
為強化董事會之專業機能,並與國際接軌,本公司設有「薪資報酬委員會」訂定並評估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標準,以期有效建立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薪酬及績效考核制度,進而提升公司營運績效。本公司現任薪酬委員會成員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。
 
薪酬委員會的主要職掌:
  1.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、制度、標準與結構。
  2. 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。
  3. 於每屆董事會改選後檢討本公司「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」。
職稱 姓名 學經歷
獨立董事 張元宵 美國南美以美大學法律博士  /  衛理法律事務所開業律師
獨立董事 于祖康 文化大學企管系  /  友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
獨立董事 李豊鯤 文化大學法律系  /  國泰醫療財團法人國泰綜合醫院行政副院長
 
最近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3次(A),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:(統計期間:111.1.1-111.12.31)
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(B)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(B/A) 備註
召集人 林秀玲 3 0 100%  
委員 吳志偉 3 0 100%  
委員 張元宵 3 0 100%